◎ 112年度計畫團隊晚婚不婚課題組
在臺灣社會中,晚婚與不婚的現象逐漸成為一種趨勢。根據統計,近年來台灣的初婚年齡持續上升,女性有偶率也達到歷史新低。這一趨勢反映了多種社會經濟因素的影響,包括教育程度的提高、經濟壓力、以及對個人生活質量的追求。但綜合來說,這些因素其實都與俗稱的婚姻階梯或婚姻斜坡有關係,特別是高學歷與高收入的女性,她們在尋找擁有相似或更高社會經濟地位的伴侶時,往往面臨著很大挑戰;同樣來說,對於在條件上低學歷低收入的男性,也在婚姻市場上呈現了類似的婚配困境。
高學歷與經濟收入的女性在尋找伴侶時面臨的挑戰,可以從多個角度來理解。首先,社會的性別角色期望和傳統觀念仍然影響著人們的擇偶標準。臺灣社會中,男性傾向尋找學歷或經濟地位較低的女性作為伴侶,這是基於傳統的「男主外、女主內」的家庭角色分配,也影響了男性擇偶的自尊心問題。此外,高學歷或收入條件的女性可能會尋找與自己學歷或收入相當或更高的男性,但這樣的男性可能相對較少,從而限制了她們的選擇範圍。同時,高學歷或收入的女性,在戀愛關係中往往更加謹慎和有選擇性,她們不願意僅僅為了結婚而妥協,而是更傾向於等待一個真正合適的伴侶,特別是能配合他們的生涯規劃與職業發展的對象或婚姻關係,這種態度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她們找到伴侶的難度。
針對臺灣社會的教育、收入和婚配關係男高女低的婚配現象,可以從家庭動態調查資料RR2022的分析中獲得一些有意義的解讀資訊:首先我們進行有無婚姻經驗之男女在年齡、學歷及月收入上的比較。女性與男性曾有婚姻經驗者樣本的年齡平均值分別為49.49歲與47.69歲,教育程度平均值分別為5.60與6.08(大約在高中職到副學士左右),月收入平均分別為47,917.35元與72,470.89元。也就是說曾有婚姻經驗者中,女性的平均年齡高於男性,而在教育程度與月收入上則為男性高於女性。
進一步檢視男女性獨立樣本T檢定的結果,發現具婚姻經驗的女性與男性在年齡、教育程度、以及月收入的檢定結果皆具顯著差異。具體而言為女性的平均年齡顯著高於男性(t= 3.742, p= .000),女性的教育程度顯著低於男性(t= -8.685, p= .000),而女性的平均月收入低於男性(t= -9.608, p= .000)。
表一:性別對各主要變數之獨立樣本T檢定(有婚姻經驗者;N=3,764)
變數/構面 | 分組 | 有效N | 平均數 | 標準差 | Levene F | T | 差異 |
---|---|---|---|---|---|---|---|
年齡 | 女 | 1900 | 49.49 | 15.667 | 90.393*** | 3.742*** | 女>男 |
男 | 1864 | 47.69 | 13.793 | ||||
教育程度1 | 女 | 1900 | 5.60 | 1.835 | 68.087*** | -8.685*** | 男>女 |
男 | 1864 | 6.08 | 1.526 | ||||
月收入 | 女 | 1222 | 47917.35 | 61485.838 | 25.000*** | -9.068*** | 男>女 |
男 | 1546 | 72470.89 | 80947.069 |
若針對未婚的樣本來比較,女性與男性的年齡平均值分別為36.71歲與36.49歲,教育程度平均值分別為6.83與6.57(大約在副學士到大學學歷之間),月收入平均分別為59,822.35元與53,741.67元,皆為女性略高於男性。進一步檢視獨立樣本T檢定的結果,發現教育程度的檢定結果具顯著差異(t=5.496, p= .000),也就是未婚女性的教育程度顯著高於未婚男性。
表二:性別對各主要變數之獨立樣本T檢定(從未有婚姻者;N=1870)
變數/構面 | 分組 | 有效N | 平均數 | 標準差 | Levene F | T | 差異 |
---|---|---|---|---|---|---|---|
年齡 | 女 | 787 | 36.71 | 7.227 | 6.556* | .700 | |
男 | 1083 | 36.49 | 6.077 | ||||
教育程度 | 女 | 787 | 6.83 | .923 | 117.177*** | 5.496*** | 女>男 |
男 | 1082 | 6.57 | 1.150 | ||||
月收入 | 女 | 698 | 59822.35 | 106222.743 | 14.790*** | 1.435 | |
男 | 960 | 53741.67 | 41541.867 |
根據此處之統計數據,我們發現男女在「是否有婚姻經驗」這個前提下討論其年齡、教育程度及收入之差異時,可能會呈現不同的樣貌。對未婚女性來說,儘管其教育程度顯著高於男性,但細觀其數值分別為6.83與6.57,實質上的差異並不大;對目前有婚姻經驗之女性來說,教育程度平均數為5.6,比起男性的6.08低了一個層級,可能部分說明了男女婚配的男高女低現象。此婚配現象更明顯的表現在兩性收入之差異上(47,917.35元與72,470.89元)。
整體來說,臺灣社會中男女的婚配關係,還是很明顯的受到了學歷和收入的影響,男高女低的配對,也導致了在條件上女高男低的民眾在婚配市場上更不容易找到合適的對象,因而造成晚婚或不婚的現象。而解决的方式,不外乎是要透過性別平權和家庭教育的推廣,把民眾心中所謂合適的婚配對象的條件放寬,讓男女婚配的斜坡能更再更平整一點,促使條件好的女性與條件相對較弱的男性,能夠在婚姻的市場中不論是選擇或是被選,都能有更大的彈性,或許能對臺灣社會的晚婚或不婚問題的解決有所幫助。
1 教育程度的編碼:無/不識字=1,自修/識字=2,小學=3,國(初)中=4,高中/職=5,專科/副學士=6,大學或獨立院校=7,碩士=8,博士=9。